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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七年级管理的几项规定

2010年04月16日 09:29:34 来源:河北威县仲夷中学 访问量:580
 
 
一、各班主任老师、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秩序,上好自己的课,管好自己的班。
二、在全县抽测、统测中,基本依据全年级各科总成绩名次对教师进行核定奖惩。
三、   如果七(2)和七(3)班相比单科平均成绩相差5分以上另行奖惩。
四、每学期初,根据上学期期中、期末考试总平均成绩,对各班进行局部调整,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。
五、   其他各项活动评比,以各班实际成绩进行奖惩。
编辑:朱书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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