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中考奖励:
1.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100名且进入一中学习的学生,学校给予400元的奖励;
2.达到县一中免费生分数且进入一中学习的学生,学校给予200元的奖励;
3.达到县一中公助生分数且进入一中学习的学生,学校给予50元的奖励。
二、在县统抽测中,排名学校年级前3名的学生给予100元的奖励;4---8名的学生给予50元的奖励;9---12名的学生给予20元的奖励。
三、在县教育局组织的各种竞赛中,获个人一等奖奖励100元;获个人二等奖奖励50元;获个人三等奖奖励20元;荣获集体奖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四、在县中学生运动会上,获单项成绩第一名奖励100元;第二名奖励80元;第三名奖励50元。
五、对迟到、旷课、顶撞老师、破坏公物、打架、骂人、校内骑自行车、乱丢垃圾等违纪行为一学期超过10次(以学校记录为准)的学生,进行全校通报批评,毕业时缓发毕业证,并另作处理;一学期超过20次的,定为不合格学生,毕业时不发毕业证。